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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19  浏览次数:次

为确保学校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切实保障校园消防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我校拟对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维保单位踊跃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校内。

3.服务期限:1—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1年服务期满后校方开展考核,考核合格可续签,累计服务总时长不超过3年。

4.维保范围:全校范围内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测、维修、保养及配套服务。

二、维保内容及要求

(一)维保项目及最低维保频次  

序号

维保项目

维保内容

最低维保次数

1

消防联动设备控制主机

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报警功能检测;警报装置警报功能及联动广播检测;报警控制器(开机、液晶和数码管显示)、火灾显示盘、层显、声光、时钟、打印、黑匣子记录等功能检测;消防联动控制器及控制模块的手动、自动联动控制功能、显示功能、主备电源切换功能、备用电源充放电功能检测;消防电梯紧急迫降功能检测

每月2次

2

消防广播联动系统

紧急广播的放音及切换功能检查(含话筒、磁带等方式放音,声音大小检查,各分区切换功能);消防电话通话功能检查(含固定电话及电话插孔)

每月2次

3

消防供配电设施

消防电源配电箱处主、备电源切换功能检测;应急电源充、放电试验;消防电源主、备电源供电能力测试;非消防电源的联动切断试验

每月2次

4

点型感烟探测器

放烟状态检验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及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警信号显示,进行地址记录

每月2次

5

消防水泵

阀杆加注润滑油;泵房控制柜处及消防主机控制室启动水泵,检查运行及反馈信号;检查消防水泵动力运行可靠性、流量和压力保障情况;检查主、备泵自动切换功能;检查压力表是否变形及水泵启动后动作是否正常;启动水泵后打开试验阀观察压力保持情况;对消防水泵检修、保养并添加润滑油

每月2次

6

水泵接合器

检查橡胶垫圈等密封件有无损坏、老化或丢失;检查外表油漆有无脱落、有无锈蚀

每月2次

7

室内消火栓

消火栓和消防卷盘供水阀不应有渗漏现象;消防水枪、水带、消防卷盘及全部附件齐全良好,卷盘转动灵活;报警按钮、指示灯及控制线路功能正常无故障;消火栓箱及箱内配装部件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消火栓、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定期加注润滑油

每月2次

8

室外消火栓

用专用扳手转动启闭杆检查灵活性,必要时加注润滑油;检查橡胶垫圈等密封件有无损坏、老化或丢失;检查栓体外表油漆有无脱落、锈蚀并及时修补;入冬前检查防冻设施是否完好;重点部位消火栓每年逐一进行出水试验,非重点部位按总数10%—20%进行实际出水试验;随时清除消火栓井周围及井内杂物;保持室外消火栓配套器材和标志完整有效

每年2次

9

防排烟系统

排烟阀、送风阀、防火阀电动和手动功能检测;排烟风机、送风机的电动启动和停止功能检测

每月2次

10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

模拟交流电源故障,观察能否顺利转入应急工作状态,用秒表测试转入时间

每月2次

(二)其他服务要求

1.维保期间,免费提供两次消防演习培训,配合校方消防演练每年至少两次;

2.每月出具消防维保报告并上传青海维保网;

3.单价100元以下消防设备更换(如烟感、手报、声光等)由维保单位免费承担。

三、维保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相关资质,符合《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要求,已录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

3.具备至少2名注册消防工程师及相应数量的消防设施操作员;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及消防技术服务不良信用记录;

5.具备学校或类似公共场所消防维保服务经验者优先。

四、报价要求

1.报价为年度维保服务总价,应包含人工费、交通费、检测费、100元以下配件费、税费等全部费用,实行一次性包干。

2.报价单须加盖公章,注明报价有效期。

五、比选时间、地点及递交资料要求

1. 比选时间:2026年10月23日上午9:30

2. 比选地点:学校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3.联系人:闵老师联系电话:18997193083

4. 需密封递交比选文件,包含以下全套资料:

(1)报价单(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及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截图;

(4)注册消防工程师及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

(6)维保服务方案及工作计划;

(7)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或业主证明)。

六、比选方式及评审标准

1.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从报价、服务方案、人员配置、过往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成交单位。

2.学校有权对参选单位的资质和业绩进行实地考察核实。

3.未入选单位不另行通知,递交材料不予退还。

七、其他说明

1.有意向的单位可于2026年10月19日至10月22日(工作时间)联系我校后勤服务中心预约现场踏勘,了解消防设施设备具体情况。

2.维保单位确定后,双方签订正式维保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

2026年10月19日